
宜良县经一路、匡山东路、清远街延长线城市综合管廊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F)招标公告宜良县经一路、匡山东路、清远街延长线城市综合管廊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F)招标公告招标概况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宜良县经一路、匡山东路、清远街延长线城市综合管廊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F)
国资%自筹10.0%贷款90.0%外资%
建设规模:
新建“经一路”(现状公园大道-纬一路),道路全长963.274m,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宽40m,主道双向6车道,设计时速50km/h;新建“匡山东路”(东环路-经三路),道路全长1282.574m,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宽30m,主道双向4车道,设计时速40km/h;新建清远街延长线(东环大道-经三路),道路全长1264.136m,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宽40m,主道双向6车道,设计时速50km/h;新建经一路(乡鸭湖-纬一路)、新建匡山东路(东环大道-经三路)、清远街延长线三条道路城市综合管廊项目等。工程总投资54087万元(其中工程建安工程费为34621.0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3137.08万元)。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宜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是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08-2818: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宜良县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
备注:
无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建设单位:
宜良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经办人:
陈工
办公电话:
158**********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晟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张工、杨工
办公电话:
193********、1831******
移动电话:
1932*********
详细公告内容标段编号:
GC530100202301126001001
标段名称:
宜良县经一路、匡山东路、清远街延长线城市综合管廊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F)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09-04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09-2009:30
开标地点:
宜良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54087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新建“经一路”(现状公园大道-纬一路),道路全长963.274m,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宽40m,主道双向6车道,设计时速50km/h;新建“匡山东路”(东环路-经三路),道路全长1282.574m,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宽30m,主道双向4车道,设计时速40km/h;新建清远街延长线(东环大道-经三路),道路全长1264.136m,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宽40m,主道双向6车道,设计时速50km/h;新建经一路(乡鸭湖-纬一路)、新建匡山东路(东环大道-经三路)、清远街延长线三条道路城市综合管廊项目等。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宜良县城区
计划工期(日历天):
72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成员组成数量不得超过三家,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的施工方或投资方,联合体牵头人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须完成针对本项目投标确认、提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工作,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联合体单位,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一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市政工程专业
项目负责人资格:
(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注册在本单位,需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项目总负责人与项目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注册在本单位,需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3)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不接受临时建造师),需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项目总负责人与项目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4)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业绩要求:
设计业绩:2020年1月至今承担过一个投资金额30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项目业绩。(2)施工业绩:2020年1月至今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20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的施工业绩。注: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已完成的项目以完工日期为准,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非联合体投标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业绩(即投标人独立承担设计、施工业绩的)可视为同时满足设计业绩、施工业绩要求。
其他:
(1)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2)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执行《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及昆政务通〔2020〕9号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4)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15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09-2009:30
附件信息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招标公告.pdf
2023-08-2810:35:07
温馨提示: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