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路子”可以搞到公租房,只要花钱就可以?千万别相信!凡是自称“有路子”“有关系”可以办理公租房的都是诈骗!案情回顾2022年6月开始,何某某谎称自己有关系能帮助办理到公租房,并通过承诺租不到包退、发......
有“路子”可以搞到公租房,只要花钱就可以?
千万别相信!
凡是自称“有路子”“有关系”
可以办理公租房的
都是诈骗!
案情回顾
2022年6月开始,何某某谎称自己有关系能帮助办理到公租房,并通过承诺租不到包退、发送虚假聊天记录、带领现场看房、租赁房屋后转租等方式取得被害人信任,同时以需要打点关系和收取手续费等理由,先后骗取刘某等13人的资金共计人民币12万余元。何某某骗取上述钱款后,悉数用于个人享乐并挥霍一空。
检察官说法
经信丰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何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并隐瞒真相,以欺骗的方式骗取多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涉嫌诈骗罪,遂对何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检察官提醒
近年来,不少犯罪分子以办理“公租房”“廉租房”为诱饵,谎称“有关系”“有路子办理”“自选楼层”等诈骗租房人钱款。公租房属于政府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及批转均有相应的程序、资格要求,不存在所谓“内部渠道”“代办”等谎言,广大群众了解公租房办理流程应以政府官方发布信息为准,采取合法、正规途径,更不能轻信所谓的“有关系”,以免陷入犯罪分子的骗局之中,遭受无法挽回的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