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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新城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新政发〔2015〕286号因建设国家北方足球训练基地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发〔2011〕68号)的规定,现将呼...

新城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新政发〔2015〕286号因建设国家北方足球训练基地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

新城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新政发〔2015〕286号

因建设国家北方足球训练基地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发〔2011〕68号)的规定,现将呼和浩特市鹰翔水泥厂(生活区)地块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名称:国家北方足球训练基地

二、征收范围:呼和浩特市鹰翔水泥厂生活区

三、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四、征收期限:2015年12月23日起至2016年1月23日止。

五、征收主体: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

六、征收实施单位: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七、征收现场办公地点:呼市鹰翔水泥厂办公楼二楼

八、监督举报电话:

本征收范围内的行政相对人如对本征收决定有异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之内向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呼和浩特市鹰翔水泥厂国有土地(生活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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