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下为正文部分…………关于续签房产公房租赁合同的公告各房产公房承租人:我公司于2019年1月3日发布了《关于调整我市房产公房管理主体变更事宜的公告》。截至2月底,大多数承租人已来我公司办理承租......
…………以下为正文部分…………
关于续签房产公房租赁合同的公告各房产公房承租人:
我公司于2019年1月3日发布了《关于调整我市房产公房管理主体变更事宜的公告》。截至2月底,大多数承租人已来我公司办理承租手续,但少数承租人仍迟迟未来办理。我公司于2019年3月18日开始上门办理,请承租人准备好相关资料和应缴租金。凡是原租赁期满,又未在2019年3月31日前重新办理承租手续的承租人,我公司将根据原合同第十一条相关规定启动房屋清退程序并追究原承租人的法律责任。未尽事宜请联系:。
黄石市众邦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附:2019年1月3日发布的《关于调整我市房产公房管理主体变更事宜的公告》
关于调整我市房产
公房管理主体变更事宜的公告
各房产公房承租人: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自2019年1月1日起,原房产部门管理的公房(含国有直管公房、自管公房、公租房、商业门面)移交至市众邦公司管理,其相应的债权、债务和管理权限等也同时一并移交。为理顺租赁关系,现就各公房承租人合同到期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
自2019年1月2日起,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在原租赁期满(与房产局签订的租赁合同)后,应当及时办理房屋清退手续。
二、所需资料
(一)住宅类: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户口本原件(复印件1份)、无房证明原件(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和租赁合同原件,婚姻状况为离异或其他的还需提供相应证明。
(二)非住宅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特别说明:承租人本人因特殊原因确不能亲赴现场办理相关手续的,需出具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等资料方可代办。
三、租金
关于房屋租金问题:自2019年1月1日起,原房产部门管理的公房承租户租金由市众邦公司收取。
关于押金清退问题:承租人凭押金原始凭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在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在市公租房管理中心窗口办理押金清退手续。
四、办理地址和联系方式
办理地址:黄石港区湖滨大道75号,黄石市公租房管理中心一楼大厅,可乘坐2、9、19、20、23路公交车老党校站下车往牛尾巴方向走100米。
联系电话:、6552857。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印发黄石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市场租金标准的通知》(黄房管文〔2018〕28号)
(详见【政策资讯】黄石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市场租金标准一览)
黄石市房地产管理局
黄石市众邦城市住房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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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磊
万水千山总是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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