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设计一般照明线路,应考虑以下几个问题:(1)分支线的最大负荷电流不宜超过15安。(2)每分支线的灯头数(一个插座也算作一个灯头)一般在20个以内;最大负荷电流在10安以下时可增至25个。(3)分支......
一、设计一般照明线路,应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1)分支线的最大负荷电流不宜超过15安。
(2)每分支线的灯头数(一个插座也算作一个灯头)一般在20个以内;最大负荷电流在10安以下时可增至25个。
(3)分支线的供电半径不应超过30米。
(4)重要房间和次要房间可分别由独立的分支线供电;如果插座电路装有漏电保护器或插座较多,可专门敷设一条分支线对其供电。
(5)电热设备应由独立的分支线供电,以便电热设备一旦发生故障,可缩小事故范围;如果电热设备的负荷电流在15安以上,插座应加装熔断器。
(6)配电盘由三相电源供电时,各分支线的负载应保持三相平衡。
(7)分支线的路径应最短,尽量避免沿凸出的梁和柱了敷设、并减少穿墙次数,同时与生产机械,冷、热水管和暖气管道等应保持规定距离。
(8)干线布置可分为放射式或树干式。
二、支线、干线的功率和电流可按下述方法计算:(1)白炽灯电流的计算式为
I=P/U
式中
I为电流,安;
P为功率,瓦;
U为电压,伏.
(2)荧光灯的电流按上式计算后,再乘以1.2。
(3)计算照明干线的功率和电流,应考虑利用系数,其值可自电工手册或一般电工参考书中选取。
(4)当采用三相电源时,应使三相负荷分配均勻;如果分配不均,则应根据最大一相的负荷来计算干线的功率和电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