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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贷款政策上新增“不得超过按缴存余额、缴存时间计算的可贷额

3月28日,酒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记者从会议现场了解到,我市决定从4月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即:在现有贷款额度“不得超过中心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80%、不得超过家庭收入计算的可贷额度”的政策基础上,新增“不得超过按缴存余额、缴存...

3月28日,酒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记者从会议现场了解到,我市决定从4月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即:在现有贷款额度“不得超过中心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不得超......

3月28日,酒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记者从会议现场了解到,我市决定从4月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即:在现有贷款额度“不得超过中心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80%、不得超过家庭收入计算的可贷额度”的政策基础上,新增“不得超过按缴存余额、缴存时间计算的可贷额度。”同时,将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由70%调整为60%。取消“未列入重大疾病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

据介绍,我市借鉴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成熟经验,从4月1日开始,七个县市区新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将全面执行“以存定贷”制度,在缴存余额认定方面,借款人与共同申请人不在同一中心的,其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可以合并计算;已婚借款人的配偶必须为共同申请人,单身借款人可允许父、母、子、女任意一人为共同申请人;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缴存余额之和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缴存时间以主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为准。缴存余额系数暂定为18。

与此同时,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由70%调整为60%。“未列入重大疾病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将被取消。

我市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后,市民用自己的公积金贷款买房时,按照“以存定贷”规定可贷额度如何确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分别进行了举例说明。

(殷小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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