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皖新闻讯据@安徽生态环境11月8日消息,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形成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强力震慑,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决定公开8起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伪造检测数据的典型案例,并对淮南市、淮北市、蚌......
大皖新闻讯据@安徽生态环境11月8日消息,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形成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强力震慑,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决定公开8起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伪造检测数据的典型案例,并对淮南市、淮北市、蚌埠市、宣城市、芜湖市、马鞍山市、池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予以通报表扬。
案例一:安徽尚德谱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伪造检测数据案
首次违法
案情简介
查处情况
该机构上述行为,违反《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及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淮南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向该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处以罚款21万元、4.48万元。
再次违法
案情简介
查处情况
该机构上述行为,违反《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及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淮北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向该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处以罚款12万元、2万元。
案例二:安徽国蓝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伪造检测数据案
首次违法
案情简介
查处情况
该机构上述行为,违反了《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及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淮南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向该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处以罚款11.5万元、3.6万元。
再次违法
案情简介
查处情况
该机构上述行为,违反《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及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淮南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向该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处以罚款14万元、4.48万元。
案例三: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伪造检测数据案
案情简介
查处情况
该机构上述行为,违反《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及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淮北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向该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处以罚款10万元、2万元。
案例四:安徽基越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伪造检测数据案
案情简介
监控显示报告时段的监测孔并无监测仪器
查处情况
该机构上述行为违反《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及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蚌埠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向该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处以罚款10万元、2万元。
案例五:宁国市浚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伪造检测数据案
案情简介
查处情况
该机构上述行为,违反《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及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宣城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向该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处以罚款10万元、3.6万元。
案例六:安徽中科澄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伪造检测数据案
案情简介
查处情况
该机构上述行为,违反《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及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芜湖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向该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机构停业整顿,分别处以罚款11.5万元、5.84万元。
案例七:安徽省贝斯泰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伪造检测数据案
案情简介
运维人员在废水排口提前采集水样
查处情况
该机构上述行为,违反《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向该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机构停业整顿,分别处以罚款11.5万元、2万元。
案例八:安徽星汉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伪造检测数据案
案情简介
采样人员未对安装在企业废水排口处的pH计进行操作
查处情况
该机构上述行为,违反《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池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向该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机构停业整顿,分别处以罚款10.5万元、2万元。
案件启示